春光明媚,阳光洒在曲江池的水面上,波光粼粼,如同洒满了碎金。
岸边的柳树抽出嫩绿的新芽,随风轻摆。
曲江池畔,繁花似锦。
今天的曲江池格外热闹,因为这是一年一度的花魁大赛。
平康坊的美女们纷纷盛装出席,个个花容月貌,争奇斗艳。
贵族公子们也早早地聚集在曲江池畔,他们身着华服,腰佩玉佩,风度翩翩。
或三五成群地交谈,或独自一人静静地等待,眼中满是对心爱姑娘的期待,都准备着在花魁大赛上为心爱的姑娘加油打气。
一条条花船带着平康坊的姑娘,向岸边靠拢,让岸上的公子们欣赏姑娘们的美貌。
每一个姑娘出场,都会迎来公子们的欢呼声。
他们纷纷向姑娘献上鲜花,献上为她而作的诗词,甚至有些公子一掷千金,送上贵重的礼物,引来无数惊叹。
而离此不远的一座临江酒楼上,也有一群姑娘聚在一起。
他们可不是平康坊的姑娘,而是真正的贵族女子。
侍郎、尚书、甚至是国公家的女儿都有。
这些女子聚在这里,也是为了花魁大赛而来。
虽然这些贵女看不起平康坊的青楼女子,并不妨碍她们欣赏和学习这些美女的打扮。
这些贵女居高临下,对一一亮相的平康坊姑娘评头论足。
每当有公子向平康坊的姑娘献礼,她们便露出一副不屑的表情,对这些公子的口味大为不满。
实际上,她们却暗自把这些姑娘和自己做了个对比,心里想的怎样打扮才能讨得公子们的欢心。
当然,这群莺莺燕燕也在互相攀比。
谁的金步摇更亮,谁的衣裳更美,谁的胭脂水粉更艳丽,都在攀比的范围。
表面上大家互相称赞,实地里却在暗自不服。
“姐姐,你的金步摇真是美极了,真是耀眼夺目。”
“哪里,金步摇只是外物,太漂亮也不如美丽的容貌。我觉得你的胭脂水粉比我的好,在哪买的?”
“……”
贵女们叽叽喳喳说个不停,就听楼梯一阵作响,又有贵女上楼了。
“哎呀,原来是长乐公主。”
“拜见公主殿下。”
“都免礼吧,今天大家出来玩,不用这么客气。”
众女见过礼后,将注意力都放在长乐公主李丽质身上,又爆发了更热烈的讨论。
“哎呀,公主殿下,你这唇脂可太漂亮了。”
“是啊,我还没见过这样的唇脂呢,红中带紫,贵气非凡。”
“对啊,还闪亮亮的,真是太美了。”
听得众女的奉承,李丽质微笑着坐了下来,同时优雅地将手搭在案几上,将一双玉手恰到好处地展现出来。
“哇,这指甲红艳艳的,太美了。”
“这是哪一家胭脂水粉店的?怎么会有这么美的东西。”
众女叽叽喳喳围着李丽质说个不停,羡慕之情溢于言表,让李丽质心里乐开了花。
她第二天又去找小郎君买齐了口红和指甲油,不就是为了在贵女们面前显摆的这一天嘛。
现在看来,效果极好,好得让她飘飘然了。
“这个嘛,并不是哪一家胭脂水粉店的东西,不容易找,我也是机缘巧合才得到的。”
贵女们听了这话,失望极了。
但想想也是,这种好东西只有皇帝的女儿才有吧,她们这些王公权臣之女还差了一点。
谁叫人家命好,生在帝王之家呢。
这个也羡慕不来。
正惆怅间,有人喊道:“快看呢,程处默那个憨憨要给花魁送礼了。”
“什么?那个傻大个,他能送什么?”
“还能送什么,难道还能为人家吟诗作赋不成?我看就是送些黄白之物罢了。”
“我看也是,前面的杜荷刚送上了一个金步摇,程处默肯定是不服气,他绝对会送上黄白之物。”
“说不定这个憨憨首接就送金锭了。”
“呵呵呵呵……”
众女大笑,这种俗事绝对是程处默干出来的事。
众女都围到了窗台边,往下看去,只见程处默走上花桥,向花船上的姑娘送上了什么东西。
隔得太远了,看不真切,但没有看到金银的反光,应该不是她们想的那样。
这个花魁名叫苏九娘,是平康坊最受欢迎的姑娘,不知多少公子为她一掷千金,寻常物件己经无法引起她的兴趣了。
按理说,不管程处默送了什么,苏九娘都应该礼貌地感谢几句,就请程处默回去了。
但不知怎么的,程处默竟然没有走,还在和苏九娘娘说话,甚至还动手动脚起来。
这惹得岸上的公子们大怒,一个个叫了起来。
但人家苏九娘都没说什么,好像还很配合的样子,他们又能怎样。
贵女们越看越不对。
“这个,程处默该不会是给她化妆吧。”
“化妆?这个憨憨会吗?”
“哼,就算他会,人家苏九娘凭什么让他动手?”
一时间,众女都好奇起来,连长乐公主都没人理会了。
李丽质也有点好奇,从窗口望下去,看着程处默的动作,若有所思。
很快,程处默完成了手上的动作,退开一步。
苏九娘再次对程处默施了个万福,盈盈走上了花桥。
随着她的身影越来越近,众人终于看清楚了苏九娘的变化。
一时间,公子们张大了嘴巴,场面一下子静了下来。
苏九娘的美貌在这一刻显得格外出众。
她的嘴唇变得更加鲜艳欲滴,仿佛能滴出水来,那的红唇让公子们蠢蠢欲动。
她的指甲竟是如火般的艳红,仿佛春日的花瓣。
她的眼睛不知怎么的,竟然变得更加深邃迷人。
“花魁!这绝对是今日的花魁!”
有人喊了一句,顿时全场都欢呼起来。
“花魁!花魁!花魁!……”
苏九娘笑容满面,宣布今晚程公子可以留在她的花船上听曲,引来一众公子的羡慕嫉妒恨。
酒楼之上,贵女们面面相觑。
原来程处默送给苏九娘的是一套胭脂水粉,这胭脂的效果竟如此之好,让她们这些贵女都嫉妒了。
不过,看苏九娘这艳丽的红唇和指甲,贵女们心中打了个疑问,不约而同地把目光转向了长乐公主。
不是说这是公主才有的胭脂水粉吗?
为什么程处默这个憨憨也有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