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成为那个被蜂蜜色光晕包裹的、贩卖梦境的刘梓睿之前,她还只是一个叫刘芬的、生活在南方一座三线小城的普通女孩。
那座小城,名叫云港。一个听起来似乎有海,但实际上离海还有两百多公里的内陆城市。这里的生活,就像城市的名字一样,充满了某种温吞而尴尬的错位感。人们渴望着远方的辽阔,却又被日复一日的、安逸到近乎停滞的生活牢牢捆绑。
刘芬的家,就在云港老城区一条名叫“红星巷”的巷子里。巷子很窄,两旁的居民楼挨得极近,几乎能隔着窗户闻到邻居家晚饭的菜香。墙壁上爬满了青苔,空气里永远混杂着潮湿的水汽、炒菜的油烟味,以及公共厕所里飘出的、若有若无的消毒水味。
她的父亲是本地一家效益不佳的国营纺织厂的门卫,每天的工作就是看报、喝茶、以及和过往的街坊邻居扯着嗓子闲聊。她的母亲则在巷口摆了一个小摊,卖些针头线脑、袜子手套之类的小商品,每天为了几毛钱的利润和人讨价还价,嗓门尖利得像一把生了锈的剪刀。
刘芬从小就是“别人家的孩子”。她长得清秀,成绩也好,说话总是细声细气的,不像巷子里那些疯跑打闹的野孩子。父母对此感到无比骄傲,他们逢人便说:“我们家芬芬,以后是要飞出这个小地方,去大城市当人上人的。”
“人上人”这三个字,像一个沉重的烙印,从小就刻在了刘芬的心里。
她痛恨红星巷。
她痛恨那股永远也散不去的、混杂着油烟和霉味的气息;痛恨母亲那因为常年数零钱而变得粗糙发黄的手指;更痛恨父亲那件穿了十几年、领口己经洗得发白的蓝色门卫制服。
这一切,都像一个巨大的、写着“平庸”二字的标签,死死地贴在她的身上。
她渴望逃离。
这种渴望,在她十六岁那年的夏天,达到了顶峰。
那一年,市里最好的高中——云港一中,从省城请来了一位芭蕾舞老师,为学校的艺术节排练节目。那位老师,是刘芬见过的、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“城里人”。
她姓白,很年轻,大概二十五六岁的样子。她总是穿着剪裁合体的连衣裙,头发松松地挽成一个髻,脖颈修长得像一只骄傲的天鹅。她说话的声音很轻,但每个字都清晰有力,从不像巷子里的女人们那样咋咋呼呼。她身上,永远带着一股淡淡的、刘芬从未闻过的、像是某种昂贵香皂混合着书卷气的味道。
刘芬并不是舞蹈队的学生,但她每天下午,都会偷偷地跑到排练厅的窗外,躲在巨大的梧桐树后面,静静地看。
她看的不是那些笨拙地模仿着跳跃和旋转的女生。
她看的,是那位白老师。
她看她如何用指尖轻轻纠正一个学生的舞姿,姿态优雅;看她如何在休息时,从一个精致的皮质手包里拿出一瓶玻璃瓶装的矿泉水,小口地喝水;看她如何微笑着,拒绝掉那些试图讨好她的、学校里的男老师的殷勤。
她身上的一切,都散发着一种刘芬无法言喻,却又无比向往的气息。
那种气息,叫做“体面”,叫做“精致”,叫做“游刃有余”。
刘芬开始疯狂地模仿她。
她学着她,把校服洗得干干净净,领口永远熨烫得平平整整;她学着她,说话时放慢语速,努力压下自己天生的、带着云港口音的腔调;她甚至用自己攒了很久的零花钱,去城里唯一的百货商场,买了一块最便宜的、带着茉莉花香的香皂。
每天,她都用力地用那块香皂洗手,希望自己的指尖,也能染上那种“高级”的味道。
她像一个最虔诚的信徒,模仿着自己心中“神”的一举一动。
那个夏天,在所有人都不知道的角落里,十六岁的刘芬,完成了她人生中第一次、也是最重要的一次“人设”构建。
她要成为像白老师那样的人。
她要告别身上那股属于红星巷的、廉价的油烟味。
她要逃离这里,逃离这种她一眼就能望到头的、平庸得令人窒息的人生。
这个念头,像一颗被埋进黑暗土壤里的、最顽固的种子。
在那个蝉鸣聒噪的、潮湿的南方夏天里,它悄无声息地,生了根,发了芽。
等待着有一天,能破土而出,长成一棵能为她遮蔽所有不堪过往的、华丽的参天大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