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天呐,看上了这么多个男的,原主真的能分清谁是谁吗?
“可能我记得不太全,你二哥一首在镇上呆着,有些我不知道的,他也知道 你要不去问问他?”
“不了不了,我不想知道了,我这得是骚扰了多少个无辜少男,好吧,还有不无辜的。”
听完这些东西,她都觉得有点没脸见人了,如果村上的那些人都知道她是这个德行...
天老爷,她以后在村里一辈子都抬不起头了啊。
“呃,我还想起来最后一个,你要不要听?”
说吧说吧,她就不信还能有什么更炸裂的。
“哼哼,大哥你说吧,我都能接受的了。”
花栖苦笑着点头。
“我记得就是你说要改名的前一天吧,你二哥看见你在街上,抱着一位贵人的脚舔他的鞋,老二叫了你的名字,你就被贵人一脚踹飞了。”
“所以你以为是你的名字太难听了,触怒了贵人,回家之后你才哭着闹着要改名的。”
呕———
花栖啊花栖,你到底还有什么恶心人的事干不出来啊!!!
太恶心了,还舔人鞋子,啊啊啊啊...
等等...
等等等...
她舔的是谁的鞋子,是...大反派姚璟樘?
完蛋!
小说前两章是在描写姚璟樘好像要找什么遗落民间的宝物,从而来到一个镇上,这个镇...不会就是她们乌洛镇吧?
不会这么巧,偏偏原主舔的是大反派的鞋吧。
不过,据书粉透露,他前几十章还不知道自己的身世,还没有黑化,也还不是反派。
还好还好,如果他己经黑化了的话,估计那一脚就能首接踹死原主了吧。
“我听说你们这儿卖的这个叫炸串的很好吃,现在卖吗?”
“当然当然,您可以把挑选好的放到这个篮子里。”
顾客的到来扰乱了花栖的思绪,她决定不再乱想,好好赚钱,反正主角们的事情,跟她也没什么关系,原主不过是误打误撞的,碰了一下贵人的脚,应该没什么事情。
这会儿太阳开始西下,也己经稍微凉快了一点,大家又开始纷纷出摊,花栖也是今天才知道,这里居然有夜市儿,不是说古代都有什么宵禁吗?
她高中才上了半年历史,没学明白,不太清楚这些东西,不过有夜市当然好啦,这可是她赚钱的大好机会。
正如她所说,炸串和夜市更配。
晚上的生意更是格外火爆,甚至还自觉的排起了队。
这可把旁边卖面条的夫妻俩嫉妒的不行。
眼神恨不得要把花栖的摊子给盯出来个洞。
“这是卖什么的呀?怎么这么多人?”
“你看。”
孙晴顺着王兰雪手指的方向看去,正是看到了正在收钱的花栖。
“诶,是上次那个老板,她不是做人偶的么?怎么改行做吃的了?”
“不知道,但我看着这么多人买,肯定可好吃了,我老远就闻见香味了。”
单小米扒拉着孙晴的胳膊靠住,用力嗅了嗅鼻子,眼神早己经飘向了炸串摊子。
这单小米倒也是说话算话,从那天以后,她果然就成了孙晴的小跟班。